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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税额抵免须知
- 2012-05-05 10: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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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税额抵免须知
境外税额抵免分为直接抵免和间接抵免。直接抵免:是指企业直接作为纳税人就其境外所得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在我国应纳税额中抵免。 直接抵免主要适用于企业就来源于境外的营业利润所得在境外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及就来源于或发生于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财产转让等所得在境外被源泉扣缴的预提所得税。间接抵免:是指境外企业就分配股息前的利润缴纳的外国所得税额中由我国居民企业就该项分得的股息性质的所得间接负担的部分,在我国的应纳税额中抵免。间接抵免的适用范围为居民企业从其符合《通知》第五、六条规定的境外子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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